1、拆除工程在開工前,須組織技術人員和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和拆除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一指揮和監督下進行。工程負責人須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規程向參加拆除的工作人員進行詳細的交底。
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該將電線,瓦斯煤氣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熱設備等干線,支線切斷或遷移。
4、工人從事拆除工作的時候,應該站在專門搭設的腳手架上或者其他穩固的結構上操作。
5、拆除區域周圍應設立圍欄,掛警告牌,并派專人監護,嚴禁無關人員逗留。
6、拆除建筑物,應按自上而下的順序進行,嚴禁幾層同時拆除。當拆除某一部分的時候應該防止其他部分的倒塌。
7、拆除過程中,現場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電線,應另外設置配電線路。
8、拆除建筑物的欄桿,樓梯和樓板等,應該和整體進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橫梁,須在所承擔的全部結構和荷重拆掉后才可以拆除。